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 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要求,为加强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所称优质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 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梯度衔接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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