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抢抓国家“东数西算”工程战略机遇,助力天府数据中心集群建设,四川天府新区积极发挥以国家超算成都中心等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的重要作用,提高算力服务水平,推进算力赋能应用,加快发展算力产业,结合四川天府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注册地、税收解缴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以下简称:直管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事业单位)。
本政策所指高端算力供给平台为在国家超算成都中心园区落地建设的,由直管区独立法人机构管理运营的超级计算中心或智能计算中心。
二、政策支持
第一条 支持联合申报重大项目。支持企事业单位联合高端算力供给平台承接国家、省、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重大产业化项目、“揭榜挂帅”项目、“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对获得国家、省、市立项的,按照年度高端算力供给平台实际获得课题经费的50%,给予企事业单位单个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年度分别最高不超过5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配套补贴,同一主体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第二条 支持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支持企事业单位联合高端算力供给平台开展先进计算领域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按照企事业单位向高端算力供给平台实际支付的年度技术服务费用的50%,给予企事业单位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同一主体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三条 支持软硬件适配平台建设。支持高端算力供给平台单独或联合企事业单位建设先进计算产业软硬件适配测试平台,按照平台实际建设费用的30%,给予建设单位单个平台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一次性补贴,同一主体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四条 支持孵化原创大模型。支持企事业单位联合高端算力供给平台孵化原创大模型,对于参数量不低于百亿、典型应用场景不少于3个的大模型,按照实际支付的年度算力服务费用的50%,给予单个企事业单位年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贴。
第五条 支持使用购买算力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使用高端算力供给平台算力服务,对购买国家超算成都中心算力服务的,年度实际支付算力服务费用低于100万元(含)部分按照40%比例年度最高给予不超过30万元补贴,100万元—200万元(含)部分按照30%比例年度最高给予不超过30万元补贴,超过200万元部分按照25%比例年度最高给予不超过40万元补贴;对购买智算中心服务的,年度实际支付算力服务费用低于100万元(含)部分按照40%比例年度最高给予不超过20万元补贴,100万元—200万元部分(含)按照30%比例年度最高给予不超过20万元补贴,超过200万元部分按照25%比例年度最高给予不超过40万元补贴。
三、附则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3年。本政策同一项目、同一主体,以及与直管区其他同类型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对符合直管区产业发展定位的特别重大项目,按“一事一议”的原则执行。本政策资金纳入产业发展资金统筹安排,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因国家、省、市、直管区相关政策调整而产生冲突的,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相关实施细则由四川天府新区新经济局制定并负责解释。